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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政服务员的招收标准
一、标准:
16-45岁,女性,身高1.55米以上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能听、说普通话,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勤劳,愿做家政服务员。并能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。
二、条件:
具有以下四种证件:(1)身份证;(2)县级体检合格证(含妇科检查);(3)学历证明;(4)当地团委及相关单位的推荐信。
三、待遇:
1、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工资700元/月,包食宿。
2、试用期结束后,工资800/月以上(视工作岗位不同,工资自800元/月-1200元/月不等)。
3、公司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保险。
4、公司免费提供岗前培训。
四、说明
1.人员来京后,我公司进行7-10天统一培训,经考核后取得培训合格证,食宿公司统一安排。
2.公司统一签订劳务合同,实行员工制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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